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司法服务与合同纠纷处理规则 司法服务保障作用要求各级法院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大局 ,通过调解优先、协商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例如,在合同纠纷中,法院优先推动双方协商变更履行期限或费用分担 ,减少诉讼对抗 。 不可抗力规则适用明确疫情或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法定情形,但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在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平衡各方利益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时,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 ,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网络打赏或游戏的,支持监护人返还请求。金融案件审理规则 金融借款纠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不支持金融机构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主张;变相利息超出专项信贷优惠利率的 ,不予支持。个人还贷纠纷中,受疫情影响暂时失收的人员,可变更还款期限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地方政策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南昌市住建局: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 ,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应将约定的工期顺延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告知各在建工地参建各方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 ,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具体说明如下:不可抗力的认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指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了系列疫情防控措施 。
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官方明确疫情为“不可抗力 ”后 ,企业合同履行问题可通过主张免责、适用公平原则 、履行通知与证明义务、援用情势变更规则及完善合同条款等方式处理。具体如下:不可抗力的法律认定与合同免责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
政策要点 今年2月10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认定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民法的一个法定免责条款 。存在问题 一些地区法院文件提出,《民法总则》关于不可抗力规定,应适用于劳动合同的履行 、解除、终止。
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二)
〖壹〗、疫情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 ,按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管控措施等导致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予以支持;疫情不影响居住使用且不存在无法使用房屋客观情形,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不予支持 。
〖贰〗 、在新冠疫情下 ,上海地区房屋租赁纠纷实务主要涉及新冠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租金是否可减免、租赁合同是否可解除以及违约责任可否减免等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叁〗 、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符合这一特征,一般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法律后果:上海出台的《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修订版提出三点注意:属于不可抗力 ,不等于当然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可能产生的免责、合同解除权等各种法律后果 。
涉及新冠疫情的案件怎么判?
涉及新冠疫情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核心原则是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黎某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件背景与当事人信息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 ,2020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黎某(女,38岁 ,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美国某制药公司员工)带着全家从美国回京 。
煽动分裂国家罪: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该罪定罪处罚。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该罪定罪处罚。
月28日 ,北京法院集中宣判4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