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开始执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020年2月10日起执行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新政策,主要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展开 ,涵盖留抵退税、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企业所得税扣除及亏损结转等方面 。

025年2月10日起,企业“逃逸式注销”将被严格监管,已办理的违规注销将被撤销,同时税务注销后仍可能被稽查 ,企业需规范完成全流程注销手续。政策背景与核心规定为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
从2025年10月1日起 ,企业所得税新规将正式施行,涉及填报项目、预缴计算 、出口企业申报及专用设备抵免等多方面调整。新增项目填报指南新规对申报表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新增和调整,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职工薪酬需填计入成本费用的总和 ,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 、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
月10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新规,企业逃逸式注销将被撤销 ,违规企业即使完成注销仍需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新规背景: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针对“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作出规定,重点打击逃逸式注销行为。
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 ,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但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政策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文件图示:以上即为2020年2月1日起执行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最新政策要点及相关图示 。

陕西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政策文件
〖壹〗 、陕西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政策文件主要有陕财税〔2020〕4号文件和陕财税〔2021〕6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陕财税〔2020〕4号文件:减免条件:2020年第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且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提出申请。
〖贰〗、针对疫情期间停业停产的实情,陕西税务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 ,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 、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内企业,依规免征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叁〗、针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政策房屋业主若减免同一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少三个月的租金 ,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且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减免租金的不动产2022年度六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肆〗、房屋业主减免至少三个月租金的 ,可以申请减征六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实施:房产税:纳税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的,可按实际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2%)缴纳房产税。若免除租户租金,房产税为零;若减免部分租金 ,则按减免月份的实际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 。
〖伍〗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执行。政策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陆〗 、国家税务总局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般减免、特定主体减免、特定行业减免 、困难企业减免等,申请需提交材料并经审核 ,政策期限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一般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疫情期间,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五大减税降费政策
疫情期间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五大减税降费政策:租金减免政策内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所在地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则减免3个月。此外 ,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国家规定的比较高幅度(50%)减免“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充分支持。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 ,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税政策
减免条件: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的 ,出租人缴纳出租房产涉及的房产税确有困难,可依申请向财税部门提出困难减免 。
上海政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号),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般减免、特定主体减免、特定行业减免 、困难企业减免等,申请需提交材料并经审核,政策期限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一般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 ,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